乳癌

當乳房內的乳腺管細胞或腺泡細胞,產生了不正常的分裂、繁殖所形成的惡性腫瘤,我們稱為乳癌;乳癌不只會侵犯局部的乳房,也可能轉移到遠處器官,如:骨骼、肺、肝、腦等,損害重要器官的正常功能,影響身體健康,甚至危害到我們的生命。

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的統計,在台灣乳癌的發生率有逐年增加的趨勢,通常台灣女性乳癌好發年齡約在45~55歲之間,較歐美國家的好發年齡約提早了10歲。

事實上,任何成年婦女皆有機會罹患乳癌。由於台灣在癌症醫學領域有長足的進展,包括新藥研發、藥物改良與開發新療法,皆使乳癌病患獲得更好的治療品質與存活率的提高,因此經由適當的治療,乳癌患者的十年存活率平均可達60%,第一期乳癌的存活率則高達80%,零期乳癌甚至接近100%。

目前台灣每年約有9000例女性乳癌新診斷個案,在發生人數上佔第4位,僅次於大腸直腸癌、肝癌及肺癌,但發生率則為第一位,發生年齡中位數約為50-52歲,相較大腸直腸癌、肝癌、肺癌為年輕。